蒋德顺律师2小时前回复:
先说核心前提:父母名下一共有两套房子,这套过户给子女的房子虽然已满5年,但不属于父母家庭唯一住房(不满足满五唯一),所以买卖过户税费分两块:父母(卖方)税费、子女(买方,首套无房)税费,以宁波现行住宅政策为准 。
一、卖方(父母)需要承担的税费
1. 增值税及附加:房屋持有满2年,直接免征 。
2. 个人所得税(个税):因为父母有两套房产,这套不是家庭唯一住房,不能免个税。两种计税方式二选一:
- 核定征收:房屋评估价/成交价 × 1%
- 差额征收:(卖出价 − 当初买房原值 − 合理税费)× 20%
大部分二手房交易选用1%核定方式更划算。
3. 印花税:个人住宅交易目前免征。
二、买方(子女,名下无房,首套房)承担契税
按房屋面积阶梯收取 :
- 建筑面积≤90㎡:契税 = 计税总价 × 1%
- 建筑面积>90㎡:契税 = 计税总价 × 1.5%
三、小额固定工本费(双方合计)
不动产登记工本费:住宅80元/件;少量交易手续费,总额很低,一般几十元。
举个直观例子(方便你对照)
假设房屋计税总价100万,面积110㎡(大于90㎡)
1. 父母个税:100万 × 1% = 10000元
2. 子女契税:100万 × 1.5% = 15000元
3. 工本费:80元
买卖过户总税费≈25080元
关键提醒
1. 若这套房是父母两套中唯一打算出售过户的一套,可以先把另一套房产转出,使这套变成父母家庭满五唯一住房,个税就能直接免除,能省下一笔不小开支 。
2. 买卖过户后,子女今后再转手卖出这套房,按正常二手房税费执行;如果走赠与过户,未来出售时个税税负会更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