媵妾的地位如何,从向氏的待遇里就可以看出一二。媵妾的作用就是在自家主子不方便或者大王没尽兴的时候,媵妾补上。根据原著所说,向氏样貌极美,但这种美是非常温婉贤淑的美,再加上向氏本身胆小,在明艳照人的莒姬身边,往往被人忽视。
所以即便楚王一时兴起宠幸了几次向氏,可事后他甚至不记得向氏的容貌,更不记得她这个人。也正因为这种无存在感,向氏才能在莒姬手下安然活着,还怀上了芈月。
直到腹中这个孩子有了“霸星”的天象之言,她才第一次被楚王知道,可是楚王对她并没有多上心,关心的始终是霸星。在向氏九死一生生下芈月的时候,他一看是个公主,甚至没有问向氏怎么样,怒气冲冲离去。此后虽然有月光下少司命神像旁,向氏救下女儿,楚王给芈月取名,可是之后几年楚王都没有去看过这对母女,甚至忘了她们。
在《芈月传》中,另外一位公主芈茵曾这样取笑芈月:媵生的女儿,将来也是媵,世世代代都是低下的媵。
这才是妾在古代真实的地位处境,像现在宅斗、宫斗剧里,妾仗着自己得宠敢挑衅正妻的,基本上是不存在的。再看《知否》,那么多男人宠妾灭妻,先说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,就算是发生了,看剧中有几个不安分的妾能活到大结局的?
从古代文献中查证可知,《礼记》中就严格规定了妻妾地位待遇等问题,这也是正常的,妻妾本身就关乎礼法问题。从汉武帝开始,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,儒家对礼法规定甚为严格。相比于法家全靠严苛的刑法使人不敢做什么什么事情,这种情况下,只要舍得一身剐,什么都能做。
而儒家则是通过条条框框,通过教化让全社会明白一些事情不能做,将这些规则潜移默化的种在人们心里,让人从心里不会做这些事情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以前法家规定的那些不能做的事情已经化为社会共识,化为每个人心里的条例。
妻妾的地位就是这样,《礼记·内则》称:“聘者为妻,奔者为妾”。这从根本上就明确了妻妾的差距:妻子是三媒六聘聘回来的,所有人都知道妻的存在,她是女主人的身份。妾是私奔,是见不得人上不了台面的。
《礼记·内则》中有“虽婢妾,衣服饮食,必后长者。”《仪礼·丧服》中有“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。”都表明了尊卑有别以及妾的底下地位。
《礼记》还称: “妾合买者,以其贱同公物也”,在这里,妾的地位已经等同于物品,可以随意买卖。实际上在古装剧里,经常会有哪家官员赠给好友一个美妾,哪个皇帝赏赐给臣子几个美妾这样的事情。妾可以买卖,在官员之间可以互相赠送,对上叫献上美妾,对下叫赏赐美妾,同级叫赠送美妾。在这里,美妾就像一件物品一样,跟一匹绢布,一件瓷器,没有什么区别。
如果家道中落,还可以将妾发卖了,这里妾又跟一个普通的下人没什么区别了。
一个家里,正妻是女主人,妾不光要侍奉男主人,还要侍奉女主人。虽说女主人也要侍奉公婆,但是这是孝道,是古代社会认为荣幸的一件事情。妾室都没有这个资格去侍奉男主人的爹娘,她们每天都要起的比正妻早,收拾完自己就去侍奉正妻。如果正妻刻意为难妾室,那这个小妾也只能受着。
甚至,唐朝有专门的律法说明,正妻打骂妾室,只要不致死致残,连惩罚都没有。打残了还要减罪二等,可见妾在古代基本没什么人权。
但是,古代也有一句话,叫“母凭子贵”。电视剧里会有妾室因为有儿子被扶正的情节,这在一些朝代可能会有个例,但是更多时候,妾一辈子也就是妾,即便是把正妻熬死了,男主人也会选择续弦,另聘一位门当户对的女子为妻。
因为古代另有规定,《唐律疏议》:“诸以妻为妾,以婢为妾者,徒二年。以妾及客女为妻,徒一年半”。也就是说,将妾室扶正,要被流放一年半,如果同时还把妻子降为妾室,就要被流放两年。
《知否》中,林小娘生了一对儿女,可是王大娘子和宫里的孔嬷嬷都对她毫不客气的说过:你不过是我家的奴婢、你一个妾室,怎可随意插手姑娘、哥儿的教养之事。
在古代,妾室生了孩子,一般是没有资格养在自己身边的。妾室生的孩子一律认正妻为母,养在正妻那里,为的就是不耽误妾室伺候人。不光如此,孩子见了她们不能喊娘,她们也不能随意接触孩子,更不能教孩子什么东西,大多情况下只能偷偷看两眼而已。
尤其是生了儿子,儿子在古代是非常看重的,是用来传宗接代的。生了儿子妾室算是有功,待遇上可以看在这个儿子的面子上好一点,但是想凭儿子争宠上位,那真是想多了。真的生了儿子,儿子面都见不到。这个儿子如果有出息的话,这个家族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的生母是一个小妾。
“母凭子贵”这种情况,只能出现在非常受宠的侍妾身上。即便这样,这位妾室也只是不用动辄被打骂,还是要恭恭敬敬的,否则按律法,直接杖毙。
妾在古代真是地位非常低下,不少女子家里过不下去了被卖到富贵人家做妾的。她们的命运从来身不由己,被整个社会看不起。至于宫斗剧,看看就得了,小妾真能在正妻面前这么耀武扬威的,早被打死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